您當前所在位置:主頁 > 政策發布 > 全文

關于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合高管〔2015〕254號)

編輯:網站編輯 | 發布時間:2015-10-27
關于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

工委、管委會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推動高新區“雙創特區”建設,圍繞創業創新企業成長階段需求,提出以下意見。
 
        一、營造便捷準入環境
 
        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加快實施網上電子核名,加快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應用。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高新區免費為雙創企業提供人才招聘、培訓、咨詢等服務。
 
        二、建設創客空間硬載體
 
        (一)支持引進知名企業在我區設立眾創空間,鼓勵區內企業、高校院所將閑置廠房、辦公用房、空余土地等改造成互聯網+、智能硬件、生物醫藥等特色鮮明、需求明確的眾創空間。經認定,對于購買公共軟件、開發工具、儀器設備及必要的場所建設與設施維護改造發生的費用,按實際完成投資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建立眾創空間綜合評價體系,重點在創業服務能力、服務創業者數量、運營管理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達到標準的,按照不超過35元/平米/月的標準連續三年給予眾創空間發生的房租、水、電、暖氣、網絡等運營費用補助,補助面積不超過1000平米。
 
        (三)鼓勵孵化器提質增效,強化服務中小微企業和推動創業創新的能力。對新認定為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示范基地、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額度為上級資金的50%。
 
        三、保障雙創企業物理空間
 
        對于入駐經認定的眾創空間孵化區域內新成立的創新型創業企業、團隊,三年內,按市場價格最高不超過35元/平米/月,為其提供人均10平方米、最高不超過150平方米的免租金辦公場地。對于獲得首輪300萬元以上融資的企業,增加兩年免租期,單個企業最高可享受五年免租期。
 
        四、營造創業創新軟環境
 
        (一)支持舉辦有助于推進創業創新的各類活動,經審核,給予承辦單位不超過活動實際總支出金額50%的補貼,對每個承辦單位每年補貼累計不超過50萬元。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與眾創空間運行機構共同聯辦創業創新培訓、創業賽事、創業交流等活動,打造“合創匯”等高新區自有品牌。
 
        (二)鼓勵符合條件的單位創辦“創客學院”,開設系統化、專業化的創客培訓,對于收效顯著、影響力大的項目授予“夢想課堂”稱號,給予不高于實際支出金額50%的補貼,對每個學院年最高補貼不超過50萬元。鼓勵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和專家學者擔任創業導師,對號召力強、成效顯著的導師,授予“高新區優秀創業導師”稱號,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小微企業創辦(領辦)人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創客培訓,給予不高于實際繳費50%的補貼,每家企業年最高補貼不超過5000元。
 
        (三)發揮政府采購支持作用。加大政府采購對創業創新企業的支持,鼓勵采取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加大對創新產品和服務采購的支持力度,把政府采購與支持創業發展緊密結合。
 
        五、完善創業投融資機制
 
        (一)鼓勵孵化+融資模式支持雙創企業。對于由創業服務機構設立,專項投資于初創期、創新型企業和團隊的天使投資基金,經認定,合肥高新區政府引導基金最高可按20%的比例進行參股,單個孵化器出資額度不超過500萬元,建立風險容忍和盡職免責機制,允許政府引導基金出現20%以下虧損;對投資初創期、創新型企業和團隊出現虧損的天使投資基金,經認定,區財政按照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投資風險補助,每個項目不超過25萬元,對每家機構年補貼金額不超過150萬元。支持創業服務機構建立委貸基金(不低于100萬元),為初創期、創新型企業和團隊提供委托貸款,經認定,區財政按照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創業服務機構貼息支持,年最高貼息不超過50萬元。
 
        (二)做大青年創業引導資金和區屬天使投資基金規模。推進“政保貸”、“創新貸”、“銀政易貸”等財政金融產品提標擴面,對小微企業及創業創新企業的支持比例不得低于80%。經認定,對通過上述金融產品獲得融資的小微企業、創業團隊,按照同期基準利率50%給予貸款利息補貼支持。
 
        (三)鼓勵銀行新設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專業(特色)支行,引導金融租賃等金融機構加大對創業創新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創新金融產品和評審模式,每年對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創新服務給予評估,根據實際成效給予金融機構管理團隊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
 
        六、鼓勵科技工作者創業創新
 
        對區內企事業單位,當年技術合同登記額在100萬以上的,并在全國技術合同網上登記完成的,按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額的5%給予科研成果登記方獎勵,單個企業年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
 
        七、支持中科大先研院、工大智能院、中科院創新工程院等協同創新平臺成果就地轉化
 
        對協同創新平臺轉化給高新區內企業使用的科研成果,經認定,按實際發生交易費用的5%給予協同創新平臺獎勵,每家年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鼓勵協同創新平臺將科研成果在高新區就地轉化設立公司,經認定,給予公司高層次人才或高級管理人員最高不超過10萬元/人/年的人才補貼(限3人),每家企業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
 
        八、打造互聯網+創業創新服務平臺
 
        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開展創業創新電子券政策試點,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利用創業創新電子券,向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檢驗測試平臺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免費購買所需科技服務。
 
        九、建立寬容保障機制
 
        入駐孵化器的小微企業,招用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其最長2年的單位繳納部分社會保險補貼,第一年全額補貼,第二年減半補貼。對在孵化器注冊、創業活動持續1年以上、創業失敗的在孵企業核心團隊成員,參照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標準,配套給予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創業風險援助金。
 
        本意見支持的企業和單位,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均需在高新區;設立“創業創新發展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
 
        本意見由區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執行,有效期1年,申報細則另行發布。
 
  
 
  
 
  
 
2015年10月13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習友路2666號 郵編:230088 電話:0551-65695317
Copyright © 2014-2021 中科院(合肥)技術創新工程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網站備案編號:皖ICP備18008296號-1
三分快3-三分快3app-三分快3官网